偷自《民主的細節◎劉瑜》比道德制高點更高的
比道德制高點更高的
我總覺得,煽動家和思想家之間的區別,就是煽動家總是特別熱衷於搶佔道德制高點,而思想家總是熱衷於指出道德制高點底下的陷阱。所以煽動家總是在話語的盛宴中觥籌交錯,而思想家總是在惴惴不安地擔心誰來為這場盛宴買單。
在所有的道德制高點中,沒有比「保護弱勢群體」更高的了。但是,口號的簡潔性不能掩蓋現實的複雜性,最近美國參眾兩院在「2007年聯邦最低工資法案」問題上的較量,就體現了這種複雜性。
美國的聯邦最低工資,從1997年開始就一直沒有變化,停留在5.15美元/小時的水平上。為了適應新的經濟形勢,民主黨很早就提出將聯邦最低工資提高到7.25美元的目標,共和黨卻遲遲不肯響應。但是2006年11月民主黨在中期選舉中大獲全勝,打破了這一僵局。民主黨佔多數席位的眾議院,很快就於2007年1月通過了提高最低工資的法案。
按理說這事就該完了,最低工資提高,底層勞工的利益得到了保護,政治家們可能還因此多贏得一些選票,豈不是皆大歡喜?
▲民主黨在國會中力主增加最低工資,泰德·肯尼迪(著名的肯尼迪總統的弟弟,麻省參議員)則是這個聲音最有力的代表
▼1997年以來,美國牛奶價格上漲了24%,麵包價格上漲25%,公立大學學費漲96%,醫療保險價格漲97%,汽油費上漲149%,但最低工資到2006年為止卻分文未漲,這是增加最低工資的最有力依據
可惜,這事沒完。1月眾議院剛通過該議案,2月參議院的許多共和黨人就出來「搗亂」。他們表示,如果不增加小企業減稅條款,他們就不批准該議案。最後,參議院通過了該法案,但是增加了「10年內給小企業減稅83億美元」的條款。
這樣一來,眾議院又不幹了。我們提高最低工資,是「保護弱勢群體」,你們要給小企業主減稅,是「保護強勢群體」,你這不是跟我對著幹嗎?不行,要減點稅可以,最多13億。
兩方面討價還價兩三個月,最後的結果是:最低小時工資從5.15增加到7.25美元,同時5年內給小企業減稅48億美元。各方預計它的最後批准指日可待。
看到這裡,大家可能會對共和黨的「搗亂」感到困惑和不齒。「資產階級的代言人」、「與勞苦大眾為敵」……我們從小接受的階級教育也許會條件反射般地給我們輸送這些判斷。但是,事情真的這樣簡單嗎?我們不妨把「提高最低工資」作為一副多米諾骨牌的第一張,看看它可能引起什麼樣的連鎖反應。
假設我是一個企業主,手下僱傭了7個人,每個人的小時工資是5塊錢,如果政府強令我將工資漲到7塊錢,我會怎麼做呢?為了維持同樣的生產成本,我很可能將7個員工裁成5個。這時候,那5個人的利益是得到了保護,那麼,那兩個被裁掉的人呢?
事實上,無數經濟學研究已經表明最低工資法和失業率之間的正相關關係。雖然經濟學家當中也有「異見分子」,比如克魯格的研究表明最低工資法對就業率影響非常微弱,但是絕大多數的經濟學實證研究都一再表明最低工資法會增加失業率,尤其是年輕的、非熟練工的失業率。「最低工資研究委員會」調查表明,最低工資上升10%,會導致年輕非熟練工失業率增加1%到3%。這個研究結論令人悲哀之處就在於,最低工資法旨在保護弱勢群體,最後傷害的,恰恰是弱勢群體。
你可能會說,那就讓政府禁止企業在提高最低工資的情況下裁減員工。先不說這個「禁令」在僱用自由的市場經濟條件下是否可能,就先假定它是可行的吧,後果怎樣?對於企業來說,如果政府規定我不能解僱員工,那我不雇新的員工總行吧?前面說過,最受最低工資法影響的,恰恰是年輕非熟練工人的就業機會。你可能又要說,那我強制你僱傭新工人。
好吧,我只好僱傭新工人。結果又怎樣?這個企業的生產成本提高,它的競爭力下降,美國的製造業在第三世界國家面前節節敗退,與其勞動力成本偏高不能說沒有關係。那麼我們就貿易保護主義!你又說了。好吧,貿易保護主義咱競爭不過中國、印度,把它們關在外面還不行?後果又是什麼?提高的生產成本轉移到價格當中,誰來承擔?消費者。
那些抱怨美國的商品、服務太貴的人,很可能同時是主張提高最低工資的人,卻不願看到這二者之間的聯繫。你可能又要說了,咱不讓他們把生產成本轉移到價格當中來,咱降低資本家的利潤率不行嗎?可以啊,but how?如果一家企業沒有違法,你怎麼強制規定它的利潤率?強制企業不許解雇工人、強制它僱用定量的新工人、貿易保護主義、規定企業利潤率,把這一切加起來,那叫什麼?計劃經濟。計劃經濟的弊端,呵呵,還用得著我繼續推這付多米諾骨牌嗎?
「保護弱勢群體」最後導致「傷害弱勢群體」,「道德制高點」變成「道德陷阱」,這就是所謂的悖論。不幸的是,這個世界充滿了悖論。
認識這些悖論,需要比道德制高點更高的東西,那就是理性。當然,我絕不是說「最低工資法」一定不合理,我說的只是,在討論這個法案的同時,要考慮它可能導致的不良後果,並對這個不良後果採取「配套」的預防措施,從而防止好心辦壞事。
共和黨「給僱傭窮人和老兵的小企業減稅」的附加條款,恰恰是基於這種意圖,因為最低工資法案真正衝擊的,其實並不是那些利潤豐厚的跨國大公司,而恰恰是那些本來利潤率就微薄的小餐館、小百貨店、小農場,一旦它們因為抬高的勞動力成本破產,或者不得不通過裁員來維持低運行成本,「弱勢群體」就從倒霉走向更倒霉了。
羅斯福政府1938年第一次在美國歷史上提出最低工資法案的同時,也建立了一系列的增加就業的「配套」措施。比如著名的「工人進步項目」,通過大量的公共工程來增加就業機會,從而抵消最低工資法對就業率的衝擊。後來美國福利制度日漸完善,通過緩衝失業給個人帶來的經濟危機,同樣為最低工資的不斷上升提供了配套制度。
能否把相關思考引入中國呢?應該認識到中美兩國本質性的區別,如果說美國對勞工幾乎存在「過度保護」,中國的情況則正好相反。那種「中國的最大優勢就在於廉價勞動力,如果給工人確定最低工資就會嚇跑投資者」的認識很大程度上是一種「想當然」。如果勞動力越廉價一個國家的投資環境就越有優勢,那世界上最有投資優勢的應該是非洲。
事實上,相對很多發展中國家,除了廉價勞動力,中國還有很多其他優勢:基礎設施、政策優惠、熟練勞動力、基本信用機制等等,在這種情況下,稍微抬高一點最低工資,投資者也未必會跑到印度去。而且,由於許多研究表明窮人消費率比富人高,提高窮人的工資能夠更有效地拉動有效需求。
在中國這樣一個「金字」塔型的社會結構裡,最低工資拉動需求的效果,應該比美國這樣一個「橄欖型」的社會顯著得多,就是說,在今天的中國實行最低工資法,對就業率的負面影響更可能被其正面影響所抵消。當然,即使如此,如果我國真的開始嚴格執行最低工資法,還是需要許多配套政策以保證就業率,比如小企業的減稅、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強化福利制度、通過公共基建項目增加就業、提供優惠投資政策、加強勞動力培訓等等……總而言之,保護弱勢群體,絕不僅僅是佔領道德制高點的問題,而且是如何防止弱勢群體成為政治家們道德造型裡的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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