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斯卡羅」了嗎:湊個熱鬧談談羅妹號事件前後的福爾摩沙旅行史與旅人們(中)
1860年以降,淡水、雞籠、台灣府(安平)與打狗陸續成為條約口岸,各國領事館、洋行、海關辦事處等機關,漸次在口岸設點。洋人赴台,或有傳教使命、商館職務、外館公務,或從事自然人文調查,這些人群的身分與在台從事的工作,扮演的角色與抱持的目的,經常是多重的。
想要傳教、探勘商機、資源,或深入了解殖民經略的可能性,當然不能只侷限在口岸活動,至於辦理外交,或採集調查研究,若不接地氣的接觸各地風俗民情,當然也行不通,所以,前往島內的未踏之境,是必要也是需要。
前述提及的英國駐廈門領事官員斯文豪,在1861年再度來臺,擔任英國駐台副領事。斯文豪除了是西方首位正式駐臺的外交官,他也是一位出身倫敦國王學院的博物學者。
斯文豪駐臺數年間,除了負責外館業務與在臺僑務,建立府城、淡水與打狗的駐英領事單位,也走訪過去他乘船環台未曾到過之處。採集鳥類標本之外,他曾深入玉山山區觀察水鹿生態;也到過花東、恆春訪查原住民;對英國政府也提出探測島內自然資源的建議。
斯文豪之後,必麒麟在也來了。他曾經是個航行經驗豐富的水手,到過緬甸、暹羅與馬來群島,全身流著沒有冒險犯難就會死的血液。此後,他被網羅進入大清海關,1863年被派往打狗擔任檢查員,接著轉任安平。海關主要負責往來船貨的查驗與徵稅,但不是每天都有船貨進港,單調的工作性質跟他到處趴趴走的個性格格不入。
1898年出版的《歷險福爾摩沙》(Pioneering in Formosa : recollections of adventures among Mandarins, wreckers & head-hunting savages)裡,必麒麟曾提到任職打狗之際,假日無處可去,生活倍感無聊,開始了他沿著水路釣魚、泛舟的活動,時間一久,足跡越來越往奧地延伸。此前已來臺向原民宣教數年的天主教道明會,幫忙必麒麟引路,郭德剛(Fernando Sainz,1832-1895)神父曾幫忙撰寫介紹信,開啟了他接觸與觀察高屏地區(前金、萬金)漢人村莊、原民部落的機會。
職務之暇的必麒麟,在島內各地探險,了解資源、生態與各村落族群風俗,逐漸嫻熟各種方言。另一方面,他也積極廣結清廷在臺官員,與怡和等外資洋行的人際網絡。然後,他逐漸從一個被引路者,成為內地探險的通譯與嚮導,帶領初來乍到的歐美人士,進入原民部落訪問。像是1865年,長老會的馬雅各(Dr. James L. Maxwell,1835-1921)牧師,在必麒麟帶領下,來到高雄與臺南的平埔族部落宣教與行醫。
憑藉著上述的旅行經驗與人脈,必麒麟在1867年成功轉職,先後進入天利與怡記洋行,公司提供經費、馬匹和僕役,更有利他進入西人未曾到過的原漢村落,進行探勘商機的旅行,也順勢擴展漢番人際網絡。而這個時間點,剛好發生羅妹號事件,從福州來臺的李仙得,在必麒麟的隨行之下進入琅嶠十八社,進而與大股頭卓杞篤交涉,達成南岬之盟的協議。
曾八次來臺的李仙得,為處理羅妹號事件與後續外,也探查礦藏、收集博物標本,記錄台灣社會的風土民情、族群關係、地質地貌、鄉鎮分布等,足跡遍及南北臺灣。例如他在1869年底至1870年初的第七回訪臺,採取陸路從淡水前往臺灣府,再從打狗抵達萬金,此次也有必麒麟陪同,也有攜帶攝影師,與十多名抬轎苦力。
不過,當時臺灣的陸上交通,多有狹窄、未經整備,輪車難行的問題,舟楫仍是李仙得在臺灣南北間移動的主要方式。通過數次來臺的機會,李仙得從中蒐集大量一手情報,並繪製成地圖。
在「斯卡羅」一劇中,李仙得經常伏案查閱地圖,或是在手記中繪圖,成書於1874年的《臺灣紀行》,除了承載李仙得數次在臺的見聞,亦收錄了豐富的攝影、地質、地圖資料,此外,這本圖文並茂的著作,並非單純的遊記,更可以看見他對荷西、清代與19世紀西人對臺灣書寫與認識的集結、整理。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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