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虹秀罪成|社工續牌「審核」逾月 孫玉菡:社工局會依法處理 盤點涉社運 DQ 個案 逾九成釘牌年期長過刑期

文|集誌社記者
「陣地社工」成員陳虹秀,昨(11日)被重審裁定暴動罪成,她在今年二月已申請社工續牌,社工註冊局的網頁顯示,其續期申請,仍在「審核中」。勞福局長孫玉菡指,如法例要求不予續期,相信社工註冊局會依法律去做。集誌社統計新社工局 DQ 的 24 名社工資料,顯示至少 16 人涉社運案,當中逾九成個案釘牌年期,長過本身的刑期。
勞福局長孫玉菡今(12日)早被問及,罪成的陳虹秀如上訴得直,會否影響她續牌?孫玉菡回覆指,社工的註冊或續期,要跟隨《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要求,條例列明,如干犯指定罪行,社工註冊局會按照法律的要求履行其職責。他說,相信社工註冊局會依法、依規處理續牌申請,陳虹秀續期的要求,只要依法例做便妥當。他說:「如果法例要求不予續期,我相信社工註冊局會依法律去做」。
在 2019 年 8.31 灣仔衝突,陳虹秀被控暴動,2020 年被裁表證不成立,律政司上訴得直,案件發還重審,昨被裁定罪成,須即時還押。

社工局改組 8 個月 DQ 廿四人 至少至少 16 人涉社運案
社工註冊局早前回覆《集誌社》指,去年七月改組後,截至 2 月 20 日,共有 24 名社工分別被永久、有限度註銷牌照。《集誌社》統計後發現,撇除兩名尚未被依例刊報的釘牌社工,至少 16 人涉社運案,主要是反修例案件,逾九成個案的釘牌年期,長過本身的刑期。
最早被新社工局 DQ 的是 47 人案被告鍾錦麟和施德來,兩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分別被判囚6 年 1 個月個6 年 7 個月,其社工資格被「永遠註銷」。
另外 14 名註冊社工,於去年十月下旬起,陸續因違犯非法集結、反蒙面法、拒捕等罪而被有限度釘牌;當中暫未有人直接因暴動案而被註銷牌照。


14 年前社運案被「翻舊帳」
14 人被註銷年期介乎半個月至 5 年,其中因阻差辦公判囚八個月的劉家棟,今年1月被釘牌,年期為有限罰則最高的 5 年;其次則為被罰 4 年的一名丘姓社工,他涉 2019 年「 6.9 金鐘遊行」,被控非法集結、襲警兩罪,最終入獄四個月。被釘牌時期暫時最短的,為六個月,包括一宗陳姓的時任社工,被控《侵害人身罪條例》意圖抗拒受到合法拘捕而襲擊的個案,涉阻止警員拘示威者及襲警,被判刑五個月。
除了反修例相關的個案,有 13 至 14 年前發生的社運案,也被「翻舊帳」,時為社民連成員的馬雲祺,在 2011 年及 2012 年的示威,被控非法集結、企圖侮辱區旗,有關罪行在 2013 年已被判罰款 2000元及 110小時社會服務令,到了 2024 年 12 月,他被社工註冊局釘牌三年。
社工註冊局改組前 DQ數字為何?翻查資料,自 1998 年成立至去年10月,社工註冊局處理的投訴、裁定違紀個案數字為 46 宗,當中亦非全數註銷牌照。即註冊局改組後的釘牌數字,已超26年間的一半。

社會工作者總工會(社總)主席張志偉說,社工註冊局主席許宗盛曾「打開口牌」,表明陳虹秀續牌有困難。張志偉重申,修例、改組後的社工註冊局,已掌控批牌、釘牌生殺大權,停一年、兩年無實際分別,因為即使已過註銷年期,但最終仍可「不批准」牌照申請。他指,若然社工已就事件承擔應有責任,註冊局作出停牌處分前,應要考慮對停牌者的事業影響,如果註銷一個較長年期,甚至形同剝奪當事人重新申請牌照的權利。張志偉指,若當事人能以更生經驗,應用於工作上,相信更能彰顯勇於承擔、改過自新等社會價值,「咁其實點解要剝奪咁耐嘅申請權利?」
張志偉續指,陳虹秀在業界眼中是正直、有責任感的資深社工,「佢知道自已被上訴,甚至被判刑,喺工作層面上,佢都有同機構、服務使用者全面交代,佢工作到最後一天,好典型好專業嘅工作態度,我諗業界會睇到。」

就陳虹秀續牌申請逾月仍待審批,社工註冊局回覆指,若無收到申請人任何被檢控或定罪,一般需 10 個工作天處理申請。但若涉及檢控過程,註冊局需待法庭判決,再個別考慮申請。註冊局續指,就就陳的申請,由於尚未判刑,因此現階段並未審議其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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